关于《河源市东源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万绿云顶避暑山谷康养项目、锡场镇锡林加油站建设项目)的批后公告
河源市东源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号:441625202105;项目名称:万绿云顶避暑山谷康养项目、锡场镇锡林加油站建设项目于2021年8月10日经我局批准。根据《广东省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内容
1.预留规模使用原因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中第一点:“各地在安排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时,应重点用于保障尚未确定选址的省、市重点项目及安置地,宅基地、留用地等农村建设和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所需的建设用地空间”;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优先保障重要民生和脱贫攻坚项目。万绿云顶避暑山谷康养项目属于脱贫攻坚项目,锡场镇锡林加油站建设项目已列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河源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20〕122号)的“2016-2020年河源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属于市重点建设项目,符合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文关于预留规模使用要求。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拆旧复垦腾退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1〕435号),东源县拆旧复垦腾退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11.24亩,即7.4160公顷。为满足万绿云顶避暑山谷康养项目、锡场镇锡林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东源县人民政府同意使用0.4333公顷拆旧复垦腾退规模,以落实项目用地需求。
2.预留规模落实范围
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4333公顷,共有4个落实地块,地块编号为LS01-LS04。其中,LS01-LS02位于锡场镇镇林石村,LS03-LS04位于锡场镇水库村。
3.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1)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规模的使用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及可调整地类,因此,不会对现状耕地的数量及布局产生影响。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预留规模使用后,锡场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布局保持不变。
(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预留规模的来源是复垦腾退规模,且在锡场镇内对城乡建设用地进行的调整。落实面积为0.4333公顷。预留规模使用后,东源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变,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使用后合计数”-“使用前合计数”≤“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条件,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由局部调整。
4.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见附图)
5.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1年8月10日
三、公告方式
在东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在锡场镇人民政府及所涉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2日
附件:
1.河源市东源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
2.东源县锡场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
3.东源县锡场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
关于《河源市东源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河源万绿村生态农业旅游度假区配套建设用地项目)的批后公告
河源市东源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号:441625202104;项目名称:河源万绿村生态农业旅游度假区配套建设用地项目于2021年8月10日经我局批准。根据《广东省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内容
1.预留规模使用原因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中第一点:“各地在安排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时,应重点用于保障尚未确定选址的省、市重点项目及安置地,宅基地、留用地等农村建设和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所需的建设用地空间”;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优先保障重要民生和脱贫攻坚项目。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广东省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7〕75号)文件,河源市东源县万绿村生态农业旅游度假区已列入“广东省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第114序号,属于省重点建设项目,符合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文关于预留规模使用要求。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拆旧复垦腾退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1〕435号),东源县拆旧复垦腾退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11.24亩,即7.4160公顷。为满足河源万绿村生态农业旅游度假区配套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东源县人民政府同意使用0.1996公顷拆旧复垦腾退规模,以落实项目用地需求。
2.预留规模落实范围
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1996公顷,共有3个落实地块,位于双江镇下林村。
3.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1)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规模的使用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及可调整地类,因此,不会对现状耕地的数量及布局产生影响。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预留规模使用后,双江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布局保持不变。
(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预留规模的来源是复垦腾退规模,且在双江镇内对城乡建设用地进行的调整。落实面积为0.1996公顷。预留规模使用后,东源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变,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使用后合计数”-“使用前合计数”≤“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条件,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由局部调整。
4.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见附图)
5.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1年8月10日
三、公告方式
在东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在双江镇人民政府及所涉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2日
附件:
1.河源市东源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
2.东源县双江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
3.东源县双江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
来源: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排名 | 区域 | 楼盘名称 | 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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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源城区 | 天和城 | 50 |
2 | 源城区 | 鸿湖时代 | 40 |
3 | 源城区 | 佳和豪庭 | 33 |
4 | 源城区 | 国汇大厦 | 35 |
5 | 源城区 | 御龙湾上品 | 22 |
6 | 源城区 | 美林湖 | 30 |
7 | 源城区 | 新江名苑 | 33 |
8 | 源城区 | 星汇国际 | 43 |
9 | 源城区 | 越安大厦 | 36 |
10 | 源城区 | 星耀城 | 43 |
排名 | 区域 | 楼盘名称 | 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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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源城区 | 河源万达东江 | 67 |
2 | 源城区 | 客天下 | 60 |
3 | 源城区 | 麓湖国际 | 51 |
4 | 源城区 | 河源东江湾1 | 69 |
5 | 源城区 | 坚基风光里 | 69 |
6 | 源城区 | 河源雅居乐明 | 64 |
7 | 源城区 | 天和城 | 50 |
8 | 源城区 | 中兴体育新城 | 87 |
9 | 源城区 | 东江湾名门世 | 50 |
10 | 源城区 | 鸿湖时代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