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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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转发给你们。自2022年6月1日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可分别向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享受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具体业务按照《河源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办事指南》申请办理。《办事指南》可登录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河源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下载。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31日

附 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建金〔202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做好政策实施的指导监督,直辖市、设区城市(含地、州、盟)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结合本地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并在支持政策到期后做好向住房公积金常规性政策的衔接过渡。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等渠道,实现更多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保障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平稳运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2022年5月20日

怎么申请办理?

需要哪些材料?

请往下看这份《办事指南》

河源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办事指南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河公积〔2022〕42号),我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和职工申请享受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

01

申请办理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业务

(一)申请范围

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议讨论通过,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到期后进行补缴。

(二)申请流程

1.企业申请缓缴应当加强与职工和工会的协商,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议讨论通过,并与职工协商制定缓缴期间住房公积金的补缴方案;

2.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三)申请材料

1.《河源市企业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书(附件2);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补缴及后续缴存

从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应恢复正常缴存,并于3月31日前按缓缴前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职工需办理账户转移或者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先为其办理补缴。

(五)办理场所

申请缓缴的企业到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县、区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

02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阶段性不作逾期处理业务

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借款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不作逾期处理。

(一)申请对象

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人员、疫情防控隔离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受疫情影响且经批准缓缴的企业职工、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

(二)申请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河源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申请书》(附件3);

3.受疫情影响证明材料:

(1)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人员,需提供收治医院证明。

(2)疫情防控隔离人员,需提供所在地居委会或社区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证明。

(3)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相关部门证明。

(4)受疫情影响且经批准缓缴企业的职工,需提供单位证明。

(5)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职工,需提供失业证,或社保停缴证明,或工资流水证明。

(三)办理场所

申请不作逾期处理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所在地县、区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

(四)后续还款

借款人应在2023年1月31日前一次性足额偿还所欠贷款本息,未按期足额偿还的,将记录逾期,向征信部门报送逾期记录。

03

申请办理阶段性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存职工无房且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高限额由原来每户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户每月1200元。申请办理业务的程序按原规定执行。

04

其他事项

上述业务申请表格可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领取,或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源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https://wsbsdt.hygjj.com)下载。

住宅: 4488元/平米

楼盘地址:河源市东源县仙塘镇徐洞工业区

楼盘电话:400 860 1151转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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