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写夫妻2人名字或者写一个人名字,都是婚后共同财产,除非在一个人的名字后面标注了“单独所有”。”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购得房产,但夫妻双方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但归属于双方的,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全款出资买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属其一方个人财产。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分割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 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6、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9、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个人财产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如未约定归属的,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1、 一方婚前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 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以上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不计入分割范围。
排名 | 区域 | 楼盘名称 | 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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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源城区 | 宝豪御龙湾二 | 82 |
2 | 源城区 | 佳和豪庭 | 32 |
3 | 源城区 | 新江名苑 | 32 |
4 | 东源县 | 桃源居 | 36 |
5 | 和平县 | 和平康城花园 | 34 |
6 | 龙川县 | 康和豪庭 | 38 |
7 | 高新区 | 御和华庭 | 37 |
8 | 江东新区 | 华锋国际汽配 | 28 |
9 | 江东新区 | 江东国际大厦 | 40 |
10 | 江东新区 | 宝豪熙龙湾 | 31 |
排名 | 区域 | 楼盘名称 | 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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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源城区 | 河源万达东江 | 65 |
2 | 东源县 | 雍和园 | 38 |
3 | 源城区 | 春沐源小镇 | 46 |
4 | 东源县 | 河源万达越祥 | 87 |
5 | 源城区 | 河源东江湾1 | 69 |
6 | 东源县 | 雅居乐美的源 | 40 |
7 | 源城区 | 江城华府 | 38 |
8 | 东源县 | 恒宝·嘉悦湾 | 36 |
9 | 江东新区 | 河源美的城 | 111 |
10 | 紫金县 | 紫金碧桂园 | 56 |